Toggle navigation
學會介紹
關於學會
本會理事長
本會理監事
學會章程
活動訊息
活動回顧
兩岸醫事法研討會
臺灣醫事法研討會
東吳醫事法律座談會
論 著
兩岸醫事法研討會
臺灣醫事法研討會
東吳醫事法律座談會
加入學會
回首頁
學會理念
為醫事及法律人員提供醫事科技法學整合應用之資訊,並彙集司法實務、法律條文規定及醫療法律科技技術,提供同儕得以交流之資訊平台。
更多介紹
活動訊息
更多訊息 »
2017.10.17
【研討會資訊】第八屆海峽兩岸醫事法學術研討會 (11/4、11/5)
2017.02.19
【研討會暨開會資訊】「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法制政策」研討會暨第三屆第二次會員大會(106/3/5)
2016.05.10
【研討會資訊】 中華民國兒童健康聯盟「心理及行為福祉研討會」(105/7/9)
2016.03.08
【研討會資訊】「醫病溝通暨調解關懷技巧研習與關懷員培訓營」系列活動(I) -「醫病溝通及醫療爭議關懷調解專家座談會」(105/3/30)
2016.03.01
【研討會資訊】東吳大學法學院醫事法研究中心【第七回】醫事法律座談會(105/3/23)
活動回顧
更多回顧 »
法規新訊
更多新訊 »
2026.03.13
總統令修正「中華民國刑法」
2026.03.13
總統令修正「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
2026.03.12
修正「文化部補助推動文化產業淨零轉型作業要點」
2026.03.12
訂定「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遴選作業辦法」
2026.03.11
訂定「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三期至第五期計畫青年婚育租屋協助專案作業規定」
判解新訊
更多新訊 »
2026.03.13
為保障勞工基本勞動權,加強勞雇關係,並基於誠信原則,於計算勞工退休年資時,將其受僱於現雇主法人期間,及其受僱於與現雇主法人有實體同一性之原雇主法人期間合併計算,例外承認關係企業之不同法人具有實質同一性
2026.03.13
修復式司法制度並非被告因其身分而享有之固有權限,乃為保障被害人權益而設,倘法院已斟酌被害人意願,並盱衡達成調解之可能性及適當性等條件後,認無必要而未進行修復者,於法自屬無違
2026.03.12
公司法第 51 條規定,公司章程訂明專由股東中之一人執行業務時,該股東不得無故辭職,又依同法第 108 條第 4 項,於有限公司準用之。故有限公司董事終止與公司間之董事委任關係,有「不得無故辭職」之限制
2026.03.12
民事訴訟法第 397 條第 1 項規定,確定判決之內容如尚未實現,而因言詞辯論終結後之情事變更,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當事人得更行起訴,請求變更原判決之給付或其他原有效果,但以不得依其他法定程序請求救濟者為限
2026.03.11
執票人行使票據上權利,就其基礎之原因關係存在,不負舉證責任,如票據債務人主張執票人取得票據出於惡意或詐欺、脅迫時,應由票據債務人負舉證之責
推薦連結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
東吳大學法學院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法源法律網